杰出医学生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隶属于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一群对医学部充满热爱、怀念和感激的校友于2012年12月发起成立,旨在通过对医学生全面发展有示范意义的个人和项目的奖励和资助,为促进武汉大学医学部教育事业发展和医学部学生全面成长略尽绵薄之力。
2014 年是基金开展“杰出医学生奖学金”和资助项目评选的第二年。为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本着民主、公开、公正、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将有关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标准
分为奖励和资助2 种,分别用以奖励具有成长示范效应的个人和资助具有成长示范效应的项目。2014年度拟奖励和资助的名额及标准为:
(一)“杰出医学生奖学金”
1.甲等“杰出医学生奖学金”:1名,人民币8000元/人;
2.乙等“杰出医学生奖学金”:1名,人民币5000元/人。
(二)资助项目
1.甲等资助项目:1个,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个;
2.乙等资助项目:1个,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个。
根据申请个人或项目的数量及质量情况,奖励和资助名额及金额可空缺或增加。
二、对象及条件
凡为武汉大学医学部在读、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含七年制、八年制学生),或由武汉大学医学部在读、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含七年制、八年制学生)发起的项目,符合奖励和资助申请基本条件的,均可申请。
(一)“杰出医学生奖学金”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母校,品行端正,有社会责任感,无违纪违法记录;
2.认同本基金理念;
3.在校期间,至少在领导力、创新、活动竞赛、志愿公益等德、智、体、美某一项中有突出的表现和成就,且具有一定的成长示范作用。同一示范点只给予一次奖励。
(二)申请资助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的宗旨、目的、方法、内容等积极、健康、合法;
2.项目成员均为武汉大学医学部学生,或项目成员中武汉大学医学部学生占50%以上并由医学部学生担任负责人;
3.项目成员均认同本基金理念;
4.项目需至少在医学生的学习提升、临床技能培养、科学研究、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有可预期的突出影响和意义,且具有一定的成长示范作用。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时间
2014年3月31日至4月27日,以电子材料提交时间为准。
(二)申请方式
按自愿申请的方式进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和项目需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并通过基金网站(www.jieyifund.org)和基金理事会秘书处分别提交电子和书面申请材料各1 份。书面申请材料具体提交方式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
(三)不定期资助项目申请
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启动新一轮评选之前,符合申请条件的临时性和紧急性项目,可通过基金网站和理事会秘书处分别提交电子和书面的申请材料各1份,参加不定期资助项目的评选。基金理事会将通过材料初筛、面询、临时理事会议评选等程序决定是否给予该项目资助。
四、评选程序
(一)材料审核及公示
根据奖励条件和要求,在完成对申请个人和项目的初筛后,将于5月5日至7日将结果通过基金网站、医学部网站等渠道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公示结束后,将通知合格的个人和项目做好陈述答辩准备。
(二)基金理事会会议评选
基金理事会将于5月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评选会议,评选会主要分为陈述和答辩2个环节。申请个人和项目可制作幻灯片等进行现场陈述,陈述时长不超过5分钟。陈述结束后,由现场的基金理事就申请个人和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发问。评选结果由基金所有理事根据申请个人和项目的陈述和答辩情况现场投票决定。
(三)公布评选结果
5月17日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行评选结果公布会,现场宣布当年度获奖名单,颁发奖金、资助金和证书,并签订项目资助协议书。
五、对于弄虚作假的处理
(一)评选前
对在材料初筛、审核、公示等评选前环节查发的弄虚作假行为,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取消其参加“杰出医学生奖学金”和资助项目评选的资格。
(二)评选中
对在评选过程中查发的弄虚作假行为,经理事会讨论决定,中止其参加“杰出医学生奖学金”和资助项目评选的资格。
(三)评选后
对在评选事后查发的弄虚作假行为,追回奖金(资助金)和证书(资助证明),并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申请表(/whu/mu_wsm70/jjh/jjh4/newsopen.asp?id=247)
2014年3月24日